乙級裁判講習會
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110年乙(省市)級裁判講習會
實 施 計 畫 書
一.總 則
1.依據:依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頒佈之「109年輔導非亞奧運各單項運動協會辦理各級教練、
裁判講習會實施計畫」與「輔導全國性非亞奧運體育運動團體建立教練制度實施原則」,
及經核定之「本會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」辦理。
2.目的:為提倡太極拳運動。培養全民運動會裁判,提昇裁判素質與儲備裁判人才及統一裁判規則,藉以推廣全民運動,期使太極拳運動更能發揚光大。
二.指導單位:行政院教育部體育署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。
三.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
四.承辦單位:台灣陳氏太極拳總會
- 五. 講習對象及資格:
- 年滿20歲,高級中學(含同等學力)以上畢業,已取得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丙(或C)級裁判證[滿2年以上]資格,且品行端正者。
2、曾取得乙(或B)級裁判證,在四年內務必至少參加一次複訓講習。若證照已過四年有效
期,自動失效,將不得作為擔任乙(或B)級裁判職務之資格證明。
(證照有效期之展延或恢復,請詳閱– [十、證書與說明])
3、由各協、支、分會推荐。
4、名額暫定六十名。
☆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定[ 未來本會所核發之甲.乙.丙級教練/裁判證,其效力等同於本會原核
發之A. B.C級教練/裁判證 ]。
六.講習日期及地點:
1、日期:民國110年04月10日、17日、18日,共計三天(每日8小時,共24小時)。
2、地點:台中市大里崇光國民小學 大禮堂 台中市大里區大明路181號4F大禮堂
七.講習內容:依課程配當表實施
1.太極拳規則 2.裁判技術 3.裁判職責
4.裁判示範 5.記錄方法 6.判例分析
7.裁判實習 8.性別平等教育
八.本期招生名額暫定六十名。
九、費用:講習會及裁判證照等 合計:
初訓者繳交新台幣3,000元整,
複訓者僅收1,500元整(須檢附乙(或B)裁證 影本)。
十、證書與說明:
★無論 ( 參加升等講習、換證或補證 ),本會原核發之A.B.C級證照,一律改核發為甲.乙.丙級。
★109年起,[ 不論升等(即初訓)、換證(即複訓)、補證],各級(甲、乙、丙級)教練/裁判證,統一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製作,再交由本會核發。
複訓證照背面 具備2種日期: ➊原始發照日期[即發證日期]➋ 本證發照日期[即換證日期]。
初訓證照背面 只有1種日期:➊原始發照日期 ➋本證發照日期—填寫同一日 [即發證日期]。
1.參加本會乙級裁判講習結訓經測驗合格者,由本會報請總會轉呈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,經核定後再
發給乙級裁判證1份、結業證書1份。複訓者,則換發新證照(等級不變)1份、複訓結業證書1
份。
- 教練/裁判證自[發證或換證日期]起生效,有效期間為四年。已過[ 有效期限 ],則自動失效。
失效之證照,不得作為擔任各級教練/裁判職務之資格證明。
※證照失效者,參加 [ 複訓講習 ] 或 [初訓(即升等)講習 ],經審核合格後,即可換發新
證照恢復有效期四年。
- 證照展延或恢復有效期四年之規定 :
➊初訓(即升等)講習 [ 證照失效–已過四年有效期 也可參加 ]:
➀取得本會丙(或C)級教練/裁判證,[ 滿2年 ]以上者、得以參加 乙級教練/裁判 升等講習。
➁取得本會乙(或B)級練/裁判證,[ 滿3年 ]以上者、得以參加 甲級級教練/裁判 升等講習。
※初訓(即升等)證照自[發證日期起生效 ]
➋複訓講習 [不論在有效期間 或 已過有效期 皆可參加]:
參加本會或本會團體會員辦理之複訓講習,審核合格後則可換發新證照(等級不變),得以展延或
恢復有效期四年(※複訓證照自換證日期起生效)。
★參加初訓(即升等)與複訓 講習 需檢附之證件,請參閱[ 各級教練/裁判講習計畫書 ]。
4.補發之證照同原證照,且有效期不變 [發證或換證日期起生效]。
5.新證照經核發後,舊證照即作廢不得再行使用。
6.本證限本人使用,不得轉借他人,亦不得任意變造或偽造。
十一. 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10年3月31日止。
十二、報名方式:
☆(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,所填報名參加本活動之個人資料,僅提供本活動相關用途使用。)
1.填寫報名表、資料卡各一份。
➀報名表之相片欄 實貼[也可列印]1張。—相片、證照書 粘貼表浮貼1張( 1吋 )—共2張。
➁繳交最近2年內相片jpg電子檔1份 (體總統一製作證照之用 : 初訓發證用、複訓換證用 )
將電子檔E-mail到信箱:taiwan.taichi@msa.hinet.net
➂初訓者檢附:
❶身份證【正反面】或護照影本—[影本上註明:限本乙裁講習使用] 。
❷ 丙(或C)級裁判證【2年以上資格】影本。
複訓者檢附: ❶身份證【正反面】或護照影本—[影本上註明:限本乙 裁講習使用] 。
❷乙(或B)級裁判證影本。
上列影本,請繳交原尺寸大小,請勿放大或縮小
- 採親自報名或郵寄報名,郵寄報名者請附上銀行匯款或ATM轉帳收據影本。
- 劃撥帳號: 22587695(請註明乙級裁判講習費用)
戶 名: 社團法人台灣陳氏太極拳總會
4.參訓人員需著太極拳運動服(可穿著協、分、支會制式服裝),以彰顯團隊精神。
十三. 報名地點:台灣陳氏太極拳總會
台中市南區五權南路295巷1號
聯 絡 人:童月嬌
電 話:04-22614899 行動電話:0912-349459
傳 真:04-22614898 電子信箱:taiwan.taichi@msa.hinet.net
十四 、性騷擾申訴管道 —-如於本講習會中遇性騷擾事件,請與本會(或承辦單位)聯絡。
➊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 電話:(02)2778-3887 傳真:(02)2778-3890 電子郵件:tccass@ms35.hinet.net
➋承辦單位:台灣陳氏太極拳總會
電話:04-22614899 傳真:04-22614898 電子郵件:taiwan.taichi@msa.hinet.net
十五 、為因應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」疫情,自主防疫不可少;必要措施:進場量測體溫、酒精乾洗手、請配戴口罩上課(講習期間若有發燒超過38度或有嚴重咳嗽者,請儘速就醫返家休息)。
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110年乙級裁判講習課程表
承辦單位:台灣陳氏太極拳總會 地點:台中市大里區崇光國小(大明路181號)
時間 | 4月16日(五) | 4月17日(六) | 4月18日(日) |
07:30-07:50 | 會場佈置
(秘書處) |
報到 | 報到 |
08:00-08:30 | 報到 | 太極拳規則
(13式競賽套路) |
裁判技術
(陳氏太極劍)
|
08:30-09:00 | 開訓 | ||
09:00-09:50 | 裁判的職責與修養 | ||
講師 | 賴理事長金樹 | 陳鴻坤老師 | 賴志豪老師 |
10:00-10:50
11:00-11:50 |
判例分析與要領
(老架一路39式) |
裁判技術
(陳氏38式競賽套路) |
兩性平權 |
黃巧芬老師 | |||
陳氏老架基本功 | |||
講師 | 賴金樹老師 | 謝棟樑老師 | 賴金樹老師 |
12:00-13:00 | 午餐與休息 | ||
13:00-14:50 | 套路裁判規則與要領 | 太極拳規則與要領
(九九42式競賽套路) |
裁判技術
(楊門32式太極刀) |
講師 | 梁綉金老師 | 鐘國政老師 | 林詩仁老師 |
15:00-16:50 | 推手裁判規則與要領
(陳氏五種推手)
|
裁判實習
與記錄方法
|
測驗
綜合討論 結訓 |
講師 | 郭于賢老師 | 林麗雲老師 | 賴理事長金樹
教練群 |
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110年度乙(省市)級裁判講習會報名表
承辦單位:台灣陳氏太極拳總會 時間:04月16.17.18
地點:台中市大里區崇光國民小學(大明路181號)
一 吋 照
片 實 貼 |
姓 名 | 性 別 | ||||||||
生 日 | 年 月 日 | 最 高
學 歷 |
||||||||
身份證字號 | 拳 齡 | |||||||||
電 話 | (O) (H)
手機: |
|||||||||
地 址 | 郵遞區號:
|
|||||||||
所屬教練場 | 職 務 | |||||||||
師 承 | ||||||||||
推薦單位 | 負責人(簽蓋章) | |||||||||
備註 | 匯款收據影本黏貼處 | |||||||||
一、填表人(本人)同意所提之個人資料,作為本會辦理本活動使用。
二、本表及「檢送總會資料表」請每人各填寫一份。 ❶報名表之相片欄 實貼[也可列印]1張。—相片、證照書 粘貼表浮貼1張( 1吋 )—共2張。 ➋繳交最近2年內相片jpg電子檔1份。 (體總統一製作證照之用 : 初訓發證用、複訓換證用 ) 將電子檔E-mail到信箱:taiwan.taichi@msa.hinet.net,並打上檔名—例:[ 張小美B212345678 ] 三、學歷欄請填寫最高學歷一項即可。學員姓名必須以身份證為準,不得以法號、綽號等報名,不得以簡體、類似字、草字等書寫。如有改名、冠夫姓等,則需至戶政事務所申請證明文件。★具外國籍者須附護照等…有關證件影本。 四、「職務」和資料卡的「現任職務」不同,是指在所屬協、分、支會或教練場擔任的職務,如理事長、秘書長、總幹事、總教練、教練、助教、太極拳志工…..。 五、報名費請於報名時繳交,或劃撥。 戶名:社團法人台灣陳氏太極拳總會 劃撥帳號:22587695(請註明乙級裁判講習費用) 初訓者繳交新台幣3000元整。 複訓者僅收1500元整(須檢附乙(或B)裁證 影本)。 ※ 匯款收據影本請黏貼於本表備註欄右側,如是親自繳款…等其它繳款方式也請註明於備註欄內。 ※ 請務必在劃撥單的通訊欄上註明—乙級裁判講習費用。 六、三日餐盒: □素 □葷 七請詳填術科考試拳架名稱: ○○太極拳 八、乙裁講習初訓學員需檢附:❶身份證【正反面】或護照影本—[影本上註明:限本乙裁講習使用] 。 ❷丙(或C)裁證(小張証書)影本(取得兩年以上)。 複訓學員需檢附:❶身份證【正反面】或護照影本—[影本上註明:限本乙裁講習使用] 。 ❷乙(或B)裁證影本。 上列影本,請繳交原尺寸大小,請勿放大或縮小
●所有相片.證照 影本,請粘貼在————-– 相片、證照(書) 粘貼表 上。 九、講習會學員,請穿者太極拳服裝(可穿著協、分、支會制式服裝),以彰顯團隊精神。 十、本活動之相關事宜與規定詳載於實施計劃,敬請查照。 |
||||||||||
|
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110年度乙(省市)級裁判講習會資料表
承辦單位:台灣陳氏太極拳總會 時間:04月16.17.18日
地點:台中市大里區崇光國民小學 (大明路181號)
所屬單位 | 證書字號 | ||||||||
姓 名 | 核發日期 | 年 月 日 | |||||||
身份證字號 | 生 日 | 年 月 日 | |||||||
最高學歷 | 性 別 | 血 型 | |||||||
現任職務 | 專 長 | ||||||||
電 話 | (O) (H) 手機:
|
||||||||
地 址 |
|
||||||||
師 承 | |||||||||
太極拳活動經歷
可填寫:學拳之歷程、拳齡、所學過之套路、參加活動 記錄、參加賽事與成績或擔任志工等個人之太極拳經歷。
※「現任職務」請務必填寫。「現任職務」和報名卡的「職務」不同,是指在職場工作擔任的職務,如公職、軍職、工、農、商、電腦資訊、教育學術、營建裝潢–等。如已退休或現在主要從事太極拳有關業務,可填太極拳教練、助教、○協會理事、○支會秘書、太極拳志工–。 |
|||||||||
本表將成為各位學員之個人紀錄以存會備查,請工整、詳實填寫
|
(本報名資料,僅提供本會辦理本活動之使用)。
108乙裁相片、證照 書[2種 ]粘貼表 承辦單位:台灣陳氏太極拳總會 |
||
相片
❶報名表 實貼[也可列印] 1張。本表浮貼1張( 1吋 )—共2張。
➋繳交相片jpg電子檔 1份 (體總統一製作證照之用 :初訓發證用 、複訓換證用 ) 將電子檔E-mail到○○○協會信箱:aaaaaa@ms33.hinet.net 請上台灣陳氏太極拳總會網站 taiwan.taichi@msa.hinet.net—-會務公佈欄——– —參閱 證件照JPG電子檔 ◆ 規格 ◆
★浮貼請用正式相片,如以下之相片 一律退回。 ❶用普通紙列印相片。❷頭像太大、太小(以身份證頭像大小為準)。 ➌戴帽照、生活照。 ➍非1吋照片 |
||
❶身份證或護照影本【正 反 面】[ 註:影本上註明:限本乙裁講習使用] 請(實貼)於此。
[ 註:影本上註明:限本乙裁 講習使用]
●相片.證照 影本粘貼時,可覆蓋在各欄位中的 [說明文]上。
|
||
➋ ①□乙裁初訓—丙(或C)裁證 (需滿兩年)影本 (以釘書機)釘於此欄位。
②□乙裁複訓—乙(或B)裁證影本 (以釘書機)釘於此欄位。
★本欄位證照[丙(或C)裁證、乙(或B)裁證]影本—承辦單位會拆下使用,故請 用容易拆下方式浮貼。
|
||
●如有□[ 證照[書]補發申請書 ]、 □[ 改名證件 ] 也請附於本表後 |
|
證件照jpg電子檔規格:
以(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)為準—如下圖例1. 圖例2.
- 學員每人繳交最近二年內證件照jpg電子檔1份 。
將電子檔E-mail到信箱:lily130909@yahoo.com.tw
(體總統一製作證照之用 : 初訓發證用、複訓換證用 )
圖例1
|
不知 [ 編號 ]者,
先不用寫 [ 編號 ]
↘
008林芳芳K234567899 →證件照檔名
圖例2 錯誤照片
|
須為 彩色 白底
不可頭髮 遮 眉、眼
不可頭髮 遮 耳朵
不可有 特殊表情(露齒 瞇眼–等)
不可為 白色衣服
|